苏师院工字〔2016〕11号
关于受理2016年度教职工
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的通知
各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2016年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二、报送材料
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试行)》的规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校工会网页中下载)
2.住院治疗清单及出院小结;
3.在院卫生所公费医疗报销时,住院发票的复印件;
4.经校卫生所同意必须使用的自费药品等票据的复印件(复印本年度内容);
5.如受助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则被委托人(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及委托证明。
三、审核上报
各分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在收到申请材料时,请做好以下工作:
1.通知到所属全体人员,使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及时享受到此项补助。
2.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医疗费附件数”一栏中的数据;
3.认真核对校公费医疗记账卡复印件的真实性,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4.在《申请表》“部门工会意见”一栏中填写初审意见。并将本部门收到的申请材料于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表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试行)》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